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
可降解塑料在生产和生活中被广泛使用,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的生产,塑料产品的使用以及塑料废物的回收利用会造成能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并增加资源和环境的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与人民健康,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的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塑料污染的控制,建立和完善塑料制品的长效管理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国务院批准。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新时期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将充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第二,三,四次会议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有序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的管理制度。 ,回收利用和处置塑料制品,并有效有序地控制塑料污染。
(二)基本原则。
以创新为先,以科技为后盾。在可回收性,易回收性和可降解性的指导下,我们将开发和推广性能达到标准,绿色环保和经济适用性的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并培育有利于标准化回收和再循环利用的新商业模式和模式。减少塑料污染。多元参与和社会共同治理。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要责任,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指导,形成社会共识,形成由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公众组成的多元化共同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产品的消费量将大大减少,替代产品将得到推广,塑料废物资源的比例和能源利用将大大增加;在存在严重塑料污染问题的地区以及新兴领域,例如电子商务,快递和外卖,已经形成了可以复制和推广的一批减少塑料和绿色物流模式。重点城市的塑料垃圾填埋场将大大减少,塑料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
(四)禁止或限制使用塑料制品。1.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到2020年底,购物中心,超市,药房,书店和其他在中央直辖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城市建成区的地方,以及单独的计划,餐饮包装和外卖服务以及开展各种展览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并规范和限制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在集市中的使用;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将扩大到地级以上城市的所有建成区和沿海地区的县。到2025年底,上述地区的市场将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乡镇和农村市场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2.到2022年底,禁止在县城的建成区和风景名胜区将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用于餐饮服务。3.旅馆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全国星级饭店,旅馆和其他地方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产品,而可以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器和提供可填充洗涤剂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将扩大到所有旅馆,旅馆和寄宿家庭。
二,促进替代产品和型号的应用
(五)促进替代产品的应用。
在大型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药房,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袋,纸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并鼓励建立自助服务和智能配送设备,以便利人们的生活。促进将可降解包装膜(袋)用于新鲜产品。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式买卖系统。促进使用生物基产品(例如草皮覆盖的饭盒)和替代产品(例如可降解塑料袋),这些产品可以满足食品和饮料外卖领域的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在关键的塑料薄膜覆盖领域,结合农艺措施,可降解塑料薄膜将得到大规模推广。
三,规范废塑料的回收处理
(六)加强塑料废物的回收和清除。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对塑料垃圾等可回收材料的收集和处理,杜绝乱堆放垃圾造成的塑料垃圾污染。在办公楼,飞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有大量塑料废料的地方,有必要增加配送设施,增加搬运频率。促进电子商务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和回收企业之间的多方合作,并在重点地区设置快递包装和外卖便当等回收设施。
(七)促进资源和能源的利用。
促进废塑料资源利用的标准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在资源回收基地等园区集中开展相关项目,提高废塑料资源利用水平。分类成本高,资源利用不当的塑料废料,应当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经营管理,确保各种污染物的稳定排放,减少塑料废料的直接填埋量。
(八)对废塑料进行特殊清理。
加快对生活垃圾的非正式倾倒点和倾倒点的调查和整顿,着力解决城乡边缘,环境敏感地区,道路,河流,坑道内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和堆放造成的塑料污染问题。清理河流,湖泊,港口和干净的海滩中的塑料废物。促进农田剩余塑料薄膜,农药和化肥塑料包装的清理整治,逐步减少农田剩余塑料薄膜的使用量。
四,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九)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配送系统建设,智能回收专业化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实施有关财税政策,增加政府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产品。进行试点示范,例如建设新的绿色供应链,推广新产品和新模式以及回收废弃农业薄膜。各地应支持提供专门的回收设施,并消除设施进入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例如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办公楼。鼓励各地采取经济手段,以促进减少和更换一次性塑料产品。
(十)加强科技支持。
研究和评估不同类型塑料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境风险。加强塑料废物和微塑料污染机制,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的研究
(十一)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某些塑料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国家禁止的塑料产品的非法生产和销售,严格查处虚假,虚假标准。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中,如果发现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将有关线索及时移交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小组,予以调查处理。依法。对执行不力的主体要依法进行调查和处分,并通过公开曝光和访谈督促整改。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安排,认真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重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关键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员,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
(十三)加强宣传指导。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和其他渠道进一步宣传塑料污染控制的有效性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有序开展专业讨论和志愿活动,建立广泛共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